仅从互联网经济本身而言,我国就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理论测算结果表明,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总量达16.2万亿元,同比增长21%,占G D P比重超过26%,已成为拉动G D P增长的主要力量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信息经济占G D P比重依然较低,未来增长空间大、后劲足。
在一些专家看来,确保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落地,必须营造包容有序的监管环境,逐步破除行业壁垒,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,推广负面清单,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。同时,政府应推动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,优化资源配置,并加强重要领域的引导扶持。
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认为,一些事关产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变革,若依靠市场力量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新生态,政府要大力引导和支持,避免碎片化发展。同时,她也指出,企业应该是实施“互联网+”的主要载体和践行者,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应致力打造“互联网+”产业生态圈,传统企业则需依托互联网在创新模式、商业模式、生产方式、组织机构、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深度变革调整,打造新经济形态下的转型升级新优势。
“‘互联网+’不是找最容易的领域,而是找比较难、对国家整个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型具有意义的领域去推动。”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说。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提出,最大的焦点在于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,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。